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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房东,跟租户签了合同还有一年多二个月到期,合约上写的是,如甲乙双方解约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支付押金作为赔偿!可我己11月15号就通知了,一个他房租也只交到12月19号!到现在他还没搬,并要我陪他二万块钱

其他 2018-01-08 12: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未记载在合同上的内容对方不能主张权利。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信息。请问合同是2019年到期吗?合同有没有记载这两万块钱的事情?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我的判断,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您可以选择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这些,给你更好的建议。
  • 你好,请问对方以什么理由要求您赔偿两万元?如果您是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他您是可以要求对方搬离并且按合同约定支付押金就可以了,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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