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租房纠纷。我于2016年5月起在海口市XX公寓租了1年半的房子。于2016年12月27日交房给业主。因为在交房前几天,厨房墙壁内的进水管存在漏水情况,我已经垫付费用换了进水阀门停掉了水,交房时已经不漏水,但是交房后几天就又出现了漏水情况,现在找了几个师傅来看,需要敲掉几块瓷砖修缮水管后重新安装瓷砖,费用约900-1000元。现在房东认为是我们租用过程中造成的,需要我们分担费用,但是我们认为墙壁内的水管漏水不是因为人为的,属于年久使用造成的,我们不应该承担费用。我们已与物业沟通过,这个问题出现在房间内,属于房主来负责,与物业无关。房东现在需要一个客观,中立的,较为正式的评判。已经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馈,但调解不成功,请问可以走什么样的途径来判定责任?

调解 2018-01-08 15: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应当由开发商来维修,如果已过质保期,排除你方故意损坏的可能,应当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因为房屋是他的财产,他有修缮的义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