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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的儿子的借了高利贷他人跑了,但高利贷的经常搔扰他们,甚至把他们家门眼堵死,是他们回不了家,威胁他们,使他们无法正常生活,但他们又没钱还他们,不知怎么办,请求法律咨询。

争议解决 2018-01-09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儿子已经成年,也就是已经年满18周岁,或是已经年满16周岁但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那么,做父母的就没有责任和义务要为儿子偿还债务,这个属于儿子的个人行为。   如果放贷人上门讨债的话,做父母的话可以拒绝还,要是对方抢夺家中财物的,建议可以及时去报警。   当然,要是儿子还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还没有年满18周岁,那就需要父母承担高利贷债务。不过,要是父母实在还不出高额利息,对方扬言要告上法院的,那么也不用怕,法院不会支持他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所以,你只需要还清本金,并且最多给对方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就行了。  还有就是,儿子在外面借高利贷,债主找父母讨债的时候,父母通常以为高利贷的债违法,不用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高利贷的借条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要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所以,只要父母现在还有义务要为儿子的高利贷还债的话,那就需要按照约定还上,而超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那部分,也可以不还,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 儿子成年前提,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负责和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成年子女的债务,父母没有法定义务代替偿还。
  • 向当地报警或请求司法行政机关予以介入,这些机关会告知其正确、正当、合法的讨债途径与方式,如果产生了侵权侵害后果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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