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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期内,跟原告达成和解,必须去法院签署和解协议吗

争议解决 2022-11-15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执行原判决
  • 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是有效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百六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
    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 在强制执行前,人民法院会先行进行调解,是因为如果当事人之间能达成一致,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而且可以节约司法资源。此外,还可以减少由强制执行引发的冲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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