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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是负次责任,但伤者是一名年超60周岁得老者(男),当时发生事故的时间的2011年6月29号早上6:45分许,伤者去上班的途中遭一辆小汽车碰撞,这个事故可以算是工伤吗?但去当地的劳动部门说伤者已超60周岁不能申请工伤,负主责任的另一方拒绝付因交通意外造成的伤害而需要时间休养的误工费和营养费,那么上法庭,老者可以得到赔偿吗?应该向那一方索赔?

其他 2011-08-09 2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年满60周岁的人不属于劳动法上的主体,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负主责任的另一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因你提供的材料太少无法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帮忙,你可以与我联系 。
  • 这个官司要有把握必须有证明受伤者得工作的证据,并且这方面的证据越多越好
  • 向主要责任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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