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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1年6月入司,10月1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14年10月2日又续签了一次,到18年的10月1日合同期满,期满后如果公司不续订合同,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续订

其他 2018-01-11 13: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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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连续签到两次,第三次视为无固定期限,不签订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你是什么工作岗位,有无社保, 你现在怎么打算,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以便于具体给你法律指导,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来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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