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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住宅,对方交完定金签订购房合同后并没在约定的时间交余款,我决定不卖给他。但是对方强行要买,合同上已注明如甲方(我)违约要付双倍定金及房款,乙方违约扣定金及所付房款。那么我现在房子不卖给他,扣掉对方定金可不可以,法院会强行判我必须卖给他房子吗?我这么问是因为我们已经开了一次庭,但法官只是问对他有利的东西,多次制止我的应答,并且在笔录上也没有把对我有利的应答记录下来,所以我没有签字。那么在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么?

争议解决 2011-08-07 14: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无端毁约确实是您的问题啊,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约情形而且坚决要履行合同,那么法院肯定会判您继续履行合同,把房子卖给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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