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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我和爱人自由恋爱结合,婚后一直觉得很幸福。去年一月,爱人突然提出离婚,理由是生活方式,爱好等有差异。后经协商,决定大家再尝试生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我发现爱人在我们婚前婚后均和前女友保持着两性关系,后女友结婚,两个人断了往来。而这次他提出离婚,主要原因其实是另一个与他认识十年的暧昧女性朋友,也要离婚,二人打算结合。尽管如此,我在这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里,认真考虑爱人的合理要求,照顾老人,认真工作,但很遗憾,爱人再次提出了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同意离婚,但我希望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们的财产大致如下:第一,房产:婚前购买,登记在我的名下(房产证上时间可以证明)。首付为双方父母各出20万元支付,房贷双方共同分担。第二,存款:目前我名下存款大约15万左右,基金1.5万元左右,他的存款大约15万左右,但他没有给我看过存款证明。第三,家中家具,是我婆婆给我的礼钱购买的。装修也是我个人出资(原因:装修期间他没有工作)。电器:我用信用卡购买,双方共同偿还。第四,有证据证明,他给外遇对象支付费用和购买礼品,花费大约2万元。 另外:鉴于我爱人只是发了短信要求分手,并没有提出协议或其他请求。请问:按照目前的法律,我应分得多少财产?如果努力,最大程度可以获得多少财产?我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补偿金,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呢?谢谢~

离婚 2011-08-07 17: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房产因系婚前购买,且登记在你个人名下,故依法应当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对此房产归属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你应当将一半返还与你爱人; 二、婚后形成的存款、购置的家具、家电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三、至于你爱人向第三者所支付的费用侵权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要求返还一半; 四、虽然你爱人存在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但净身出户似乎缺乏法律依据,但你可以在离婚是要求你爱人基于其过错行为进行赔偿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需要了解更多详情才能准确判断,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你好: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并可要求损害赔偿。
  • 多分可以做到,净身出户做不到。需要律师代理可来电咨询
  •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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