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司炉工,今年54岁,在一家纺织印染厂烧锅炉,也就是燃煤锅炉,07年11月28日傍晚环保局里来人检查时,锅炉房主管电话通知我赶紧停炉,我立即关闭了所有运行设备,环保局人员作了拍照,其中有烟囱冒烟,锅炉有火,无除尘水。主管和我说:就说是我看到环保局的车来了就把炉停了,就这样,环保局的人叫我签名按指印,将材料交公安局,08年1月3号早上8点主管和某总电话跟我说:今天公安局来人询问一下11月28日的情况,你就说,我看到环保局的人来了有点紧张就把炉停了,其他啥说都别说,我就按照他们的话说了,公安局的人把我就抓了,送进了看守所,处以5天的行政拘留。我现在有苦难言,我是个锅炉工,厂里叫开就开,叫停就停,出了问题都推卸责任,另外,我出拘留所的这天某总去接我,我说:我要去告厂里,某总说:你等于替我们两个总坐牢,厂里会给点补助。我现在受到了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想通过律师指导,给家人和社会个交待,还我个清白。

刑事辩护 2018-01-15 13: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帮您辩护。手上现在有哪些证据材料呢?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您直接的指导。。。。
  • 环保局让你签的是什么字?还有具体你是怎么向警方说明情况的?说了什么严重的话? 你这个案件是比较复杂的,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