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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撞伤2人,21岁的女孩和67岁的老人。经医院检查,两人均是软组织受伤。女孩当天检查完就回家了,老人腿部无伤痕,经过10多天门诊治疗,一会说颈椎、腰椎疼,经检查,也没有问题。医院费用快8000多了。现在医院门诊能呆的最长时间到了,伤者要求转理疗科。反正就是不出院,不是这疼就是那疼。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其他 2018-01-15 10: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不用理会的。。
  •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对不合理的请求,您可以拒绝。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你如果认为对方赖床,费用不合理,你需要举证。医院相关证明,鉴定机构的鉴定等等。现在,你可以通知医院你不再承担,让医院强制其出院。如果走法律程序,申请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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