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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认识的前任,异地,他国庆来重庆找我,向我要了个ipadpro,因为我是未毕业的学生,刚到外面来实习,没钱,就分期买了个,加上服务费一共六千八百多,十一月二十几号分手了,我以为他自己会给我,因为知道我没钱,还是个学生,对了,我今年20,他25,我想咨询一下,我有权利把东西要回来吗

刑事辩护 2018-01-16 16: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没有什么赠与的证明,因你是iPad Pro的购买者原则上会认定你就是该iPad Pro的权利所有人,所以你可以说该iPad Pro是你借给他的,现在分手后男方不归还,直接起诉要求他返还。如果他不能举证这个iPad Pro是你赠与给他的,那么你们之间的借用关系就成立了,因为没有约定借用期限,所以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返还给你。
  • 随时要求他返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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