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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你好,我现在在孟加拉一个安装公司的工地,今年五月份过来的,我把所签合同的要点整理如下:1工资每月8000,奖金每月7000元2合同是写等工程完工后付款,中途不发工资,但是完工没有具体时间,估计还得一年3如果完工前离开的话,奖金每月7000这部分就没有了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有效吗?现在想离开的话,能有办法把奖金这部分也追回来吗?

其他 2018-01-26 1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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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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