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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孕妇与单位签订了合同,现在合同没有到期,但是公司单方面想解除合同,我因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1-20 22:2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原则上公司不得辞退哺乳期女员工。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涉及非法辞退,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 你好,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
  •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单位属于违法辞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申请赔偿金
  •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你好,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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