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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作五年了,转到上海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

其他 2019-09-15 2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社会保险就是我们日常说的五险,五险一金只是比社保多了一个公积金,五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 劳动合同中应当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对一金没有要求,因此如果没有规定则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缴纳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他说:“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如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在试用期内是否应该享受保险是跳槽人士最关注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上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 五险可以转移,公积金如果您户口不在苏州,在苏州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可以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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