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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二手房,由于未满两年,故与卖方签订了合同,待满两年后再过户。卖方有公证委托了一个受托人来办理此事,也有公证书。我们签订合同,15万定金先转给中介,待房屋过户后再将该定金转给卖房,剩余60万本月内转给卖方,7月份再办理过户和贷款事项。可是中介和受托人都要求我将款项打给受托人,我咨询后知道受托人收这笔款是属于无权代理的款项,所以我要求将款项打给房产的户主。现在受托人都不接电话,后面和中介说好,到时候再给我户主的帐号,不过他们很不高兴。我又联系不到受托人和房屋所有人都只是中介在中间沟通,而且中介好像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与我们针锋相对的。他们说要按照合同强制执行,我想咨询,到时候如果他们给我房屋所有人的银行账户,但是不给我收据怎么办,到时候有纠纷的话银行流水是否可以当做收据使用,还有就是我之后是否要保留什么证据,因为目前的情况我感到很被动。

其他 2018-01-22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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