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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男24岁,女16岁,属事实婚姻,在未知女方年龄的情况下,生一女孩,现已5岁,因不和,两人分居3年,期间孩子由男方负责,女方未付任何的抚养费,本来二人已说好,今后独立生活,男方也已有结婚的对象,而此时女方又找来说不同意,还想在一起过,请问这该怎么解决时最好的办法。谢谢

调解 2009-04-16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不属于事实婚姻,为同居关系;如果有意维持家庭,建议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意维持家庭则自行分开即可,不必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均可以另行结婚;如果双方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不需离婚,但需对子女进行抚养。——洛阳律师方西乾
  • 自1994年2月1日起,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是男年满22周岁,女方20周岁,现在如果你们想在一块生活,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下结婚登记。 如果不想在一起生活,又怕女方纠缠可以连同孩子的抚养,解除同居关系一同向法院起诉。
  • 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现在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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