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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房主,租赁合同签一年限,承租人租了半年,想走,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的,是他们想搬走的提前一个月,合同是到2018年八月底的,合同上只写了租赁期限,但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办法和相应数额,请问租户用赔偿我三个月租金的损失吗?

其他 2018-01-22 14: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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