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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份公司开业,11-27签订培训协议2年,公司出资让我去培训,在临走之前的头一天晚上找到我签的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大概就是提成每月扣40%暂存公司,做满一年返所有提成的20%,做满两年返完。培训回来以后,大半年生意惨淡,没有客户,导致我没有提成,仅有的提成也有扣了40%。我还要租房子,还有孩子老年人,基本的生活都维持不下去。今天提出离职,公司让我赔偿3万多。赔偿所有的培训费用8934元加上未履行的时间22个月乘以我基本工资2200的一半1100元。一共要我赔偿33134元。我培训学费6380元,来回机票1220元,住宿加伙食1334,一共实际花了8934元。他们让我赔偿3万多,请问这合法吗?

其他 2018-01-24 14: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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