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农村的,我于2007年离婚,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的是住房归男方所有,但后来又因孩子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后来又建了副属房子,2009年房屋确权时,当时户口没有分开,房屋全部确在了男方名下,2013年时才把户口分开了,孩子和一起。请问现在房屋有我和孩子的份吗?

离婚 2018-01-28 1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现在新建的房子按同居关系处理,您是有份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 房子归男方所有的
  • 您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分割
  • 你好,后来修建的房子有你的一半,跟孩子无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联系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