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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岁,结婚3年,有一个小孩,男方有性侵,来大姨妈的时候也会碰我,还打过我。我现在不想过了,刚开始男方要求离婚,现在我提出离婚,男方说不离婚。小孩抚养费一个月要3000,我一个月工资也就2000,后来遇到了个男朋友,对我很好,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他。男方又不同意离婚,男方以我现在认识的男朋友的性命为威胁。我要怎么办,

离婚 2018-01-28 22: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没有婚姻关系,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判决。
  •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的,不需要离婚,直接分开结束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承担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为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对方的威胁打骂,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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