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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在某公司服务3年,与公司签的合同元月份已过期,公司要求续签的合同只有六个月,请问续签合同仅几个月是否合法? 2,如果我签了这份合同后,公司要裁人,公司应该怎样赔偿? 3,如果我不签这份合同,公司现在要裁人应该怎样赔偿? 谢谢!

其他 2009-04-18 01: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续签期限一般不要求,两次以上就是无固定期限。
  • 合同期限的长短,由合同双方约定。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是,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签过两次合同以上的,职工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不签这个合同,只要公司裁人,都应按照职工参加工作年限给与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每满一年,补偿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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