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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三级工伤人员,受伤14年了,现在在做康复理疗(针灸、按摩),需要公司支付其父亲的护理费180元/天,其伙食费,我想咨询一下费用合理吗?

其他 2018-02-02 09: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有社保,社保赔,剩余单位赔,没社保,就由单位赔。赔偿范围有:治(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您好。您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再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有社保,社保赔,剩余单位赔,没社保,就由单位赔。赔偿范围有:治(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 你好,可以主张相关费用,是否合理需结合实际花费来认定
  • 可以主张相关费用,是否合理需结合实际花费来认定
  • 你好,要结合你实际的医疗情况而定
  • 您好,护理费根据当地的标准支付
  • 是否合理要结合实际花费来认定。
  • 你好 根据每个地方消费
  • 您好,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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