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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以上的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我应该怎样追回借款?

诉讼 2020-05-21 04:22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中间是否向对方主张过债权,一旦有过主张,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且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您的债权并不消失,您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即可。您具体的债权金额有多少?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债权。具体的案情您可以来电详说。在了解具体的情况后才能给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 你好,如果中途你向对方主张过,或者对方承认有这笔借款,都可以起诉要求偿还的,金额是多少?为了最大地保护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直接转为来电免费咨询或一对一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你好,你也知道过了诉讼时效,那意味着就算你起诉他还钱,也没有法律强制力要求他还钱。但你的债务变成了自然债务,只要对方还钱了,就不能要求返还。所以建议协商,让他还钱。
  • 这种情况下,可以换欠条或采取电话、短信方式,取得对方答应的还款的证据。三年之内答应还款的证据都可以。你可以加我的微信,方便提供专业的建议。
  • 你好,你中间有无和对方主张过, 看时效是否重新计算 具体怎么回事 你来电具体说
  • 你好,具体要看借条的内容,还要针对具体的情况解答。
  • 借款的诉讼时效,按照目前《民法通则》规定,一般为两年,按照《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般为三年。 《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条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您好!那对方借了您多少钱?如果您想追回借款,您只能与对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就只能重新与对方协商,让他重新写借条,然后再来起诉,
  • 还是有回转的余地的,欢迎您来电或直接添加我的微信详细咨询
  • 您好,有没有约定欠款时间?一个是看能否中断计算,一个是看能不能不通过诉讼解决或者让那个对方认同。可以把具体情况给我说说,我来给予直接的指导。本人处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请问欠条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您中间有无主张过对方还款?现在还能否联系上对方?涉及诉讼时效问题,建议您来电说明一下具体情况,我会为您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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