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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佛山市高明区人,随着城市规划的发展,政府大量征用农地,我们村子也不例外,我家是纯女户,四姐妹,虽已出嫁,但户籍至今未离开过本村。现在村里征地了,村里正准备发放土地补偿金,可村长却以我们外嫁为由,四姐妹都不予发放土地补偿金!但高明人民政府于2006年8月1日民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保障农村出嫁女合法权益暂行办法》,文件中已明确了外嫁女的权益受到保护,但村长却藐视法律文件。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如果打官司的话胜数大吗?可以给我一个指引吗?

仲裁 2009-04-17 12: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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