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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要辞退我,但是要我办理辞职,我不办理辞职,单位就安排新的岗位让我报到,不报到以旷工论,并会按照员工手册处理,我想问我正常打卡但是不去新岗位报到被辞退还可不可以有赔偿。

其他 2019-11-28 05:3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除非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给您安排新职位,您不去新岗位报到,公司是可以辞退您的,并且您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可以不同意单位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继续坚持到原岗位工作。
  •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一般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需要结合单位以什么理由安排您到新岗位。单位不可以任意调换岗位的。如果擅自调换岗位,建议您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 需要结合单位以什么理由安排您到新岗位。单位不可以任意调换岗位的。如果擅自调换岗位,建议您立即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除非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给您安排新职位,您不去新岗位报到,公司是可以辞退您的,并且您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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