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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感情不合,怎么申请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

离婚 2018-02-04 2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的咨询问题,关于法院诉讼离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可以起诉离婚。
  • 请律师单方面起诉
  • 起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 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供参考) 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加微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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