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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我们那时就在一起生活,一起买房,一起还的房款,男方在我们办结婚证时,他把房子列入他的婚前财产,我当时也不懂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就结婚了。婚后八年他因外遇,几乎天天打我,那个女人也时常来我家打骂我,还带着她20多岁的儿子,拿着刀,那个女人打骂我时,孩子的父亲看着,我要是还手,孩子的父亲就打我,我常常头破血流,眼睛流血,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女儿那时5-6岁,我每天靠储蓄罐里的钱,早晨送孩子给孩子买袋奶喝了,中午孩子在托儿所吃,晚上孩子在奶奶家吃,我没饭吃,就给别人打工帮忙,每天晚上吃一顿饭,这样过了快一年,苦不堪言,又不想离婚,怕伤害孩子。可他想走就走,想回家就回家,我不敢说他,心想,不打我就行啊,我要照顾孩子,他打我,孩子也哭。可是我什么也不说,也难逃一劫,他进屋鞋都不换,上来就打,我都把我打倒了,用脚踢我的脸,踩我的脸,我几次被打的休克,醒来屋里一个人都没有,我觉得我自己已到了生命的极限,再也挺不住了,想到孩子,我的最爱,我的牵挂啊,我不能死,不放心孩子啊,她这么小,谁会好好的疼她,照顾她。想到我不离开这个家,就是被打死,我再也看不到我的孩子,我要活着,不管我怎样,走多远,我都会关注她,在她难的时候,我会帮助她,无奈下,我同意离婚,他还必须让我起诉,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感觉,这个家--还是个温馨的家,家里的一草一木,都和从前一样,只是身边没有了妈妈的身影,我告诉女儿,妈妈要出去打工了,妈妈会常回家看你,给你买好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漂亮的衣服,女儿说--妈妈,我不要,只要妈妈。我走前,对孩子的父亲说,既然你认为我离开这个家,你会快乐,幸福,我的心愿也是--只要你和孩子健康--快乐,就让我这个不快乐的人--把一切的不快乐带走,祝你和孩子永远平安幸福,他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带孩子的。因我没工作,法院把孩子房子都判给了他。这样,我看着女儿,我的爱与牵挂,让我痛到极限,心在滴血,此生的最爱与最恨,都将留在这里。我拖着沉重的双腿--头朦朦的,走出法院大门,离开了这个城市,那个曾经给了我幸福--留下最爱与最恨的家。我走后,他和那女人,还有那女人的儿子,儿媳,住在家里,她把女儿放在奶奶家,从此,女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只给女儿学费,学习--生活上从不过问。去年爷爷去世了,剩下女儿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现在80多岁了,女儿放学要帮着做家务,别人家的孩子,放学写完作业就吃饭,女儿要等吃完-洗碗扫地后,再写作业,每天都要10半左右写完作业,她父亲10天半月-来奶奶家一次,甚至时间更长,而且吃完饭就走,女儿今年12岁,开学上初二了,在爷爷没去世前,女儿各科成绩名列前茅,爷爷去世后,孩子心理打击很大,心里感觉少了一份依靠,多了一份恐惧和家务的负担,孩子马上进入青春期了,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目前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有房子,不知该怎么办,

诉讼 2011-08-12 1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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