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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原来的老公已经分居六年,六年中我们从未联系过。也没有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新家,而且有了一个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是用我的身份证填写的。现在我想回去和原来的老公办理离婚手续,家里的任何东西我什么都不要,所有的财产我什么都不要。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才能更顺利的把离婚手续拿到手?如果她坚决不同意离婚,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8-02-09 11: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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