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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1年3月10日被一辆客运车辆撞伤,导致头颅面部、四肢等多处损伤,右上第一、二牙断裂,交通事故鉴定为驾驶员全责,因我当时怀孕在身,医院不能乱用药物,不能照光照片,住院10天后只能回家疗养,住院费只花去几百元钱,现我四肢出现轻微疼痛,因还未分娩,还不能照片检查,请问,我能否在法院起诉赔偿时申请精神损失费赔偿?

其他 2011-08-15 08: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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