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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提单 两个提单上面 都有条款规定托运人承担货物风险 在第一个提单上面 说明货物可自由放在甲板上 第二个提单没有任何说明 只有货物的描述 第一个提单的货物在甲板上被海水毁坏了 第二个在货舱被海水浸透 货物损坏(船员有疏忽责任) 这样 承运人需要向货主赔偿吗? 谢谢

海事海商 2009-04-28 0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一个提单上注明货物放于甲板上,被海水毁坏属正常风险,不陪。 第二个货损,如果是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的过失所致,承运人可免则,其他过失应赔偿。 至于关于“条款规定托运人承担货物风险\'该条款降低了承运人的责任,无效。
  • 你的问题不难解决,但是需要更多的证据,例如,运输合同、商检报告、理货报告等等。至于承运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上述证据来确定。如需进一步联系,请发邮件wmxz2003@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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