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有兄弟俩,只有一个老母。原老母名下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是房改房,给了老二居住,另一套老母是单位集资建房,由老母自己居住。给老二居住的房子,经老母同意,老二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按市场价买了下来,房款交给了房管所。对老母现在自己居住的房子,老大认为老二已有一套,这套房子应归自己所有,而老二不同意,认为原房子是自己买下来了的,不是老母无偿赠送的,而现在老母的房子如果归老大,属于无偿赠送,这不公平,要求这套房应在老母生后,扣除老母的医疗,丧葬等所有费用后,再行平分。老大不同意,如果诉诸法院,该如何判决?

其他 2018-02-23 11: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赶紧的目前征求老母亲意见对第二套房子的处理意见;2、第一套房老二花钱买下来了;仅仅属于老母亲提供了一个机会;3、对于第二套房子老母亲没有遗嘱的话,则扣除老母亲的费用,平分;
    【追问】多谢律师,这个道理现在才知道了,但此之前,老母和老二都不知这个道理,老母已经写了个遗嘱,同意将所住房产给老大了,如何是好。老母现在还健在,也有悔意,还有办法挽救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