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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男、14岁,在放学途中被七八个高中生跟随至我家小区门口,无任何原因群殴我家孩子,情急之下还手,并将其中一个脸部打伤(皮外伤),随后小区保安出来其他学生散去,我家孩子将被打伤的学生紧紧抱住,在大家的帮助下将其送至派出所,我家孩子头部,鼻子也多处受伤(有医院证明)。我想知道我家孩子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正当防为,如果是正当防为该不该承担民事责任,再有如果找不到其他几个学生,我家孩子的伤由谁的负责。派出所对此事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13-06-30 17: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看有证据证明的伤情和行为性质、以区别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或者民事案件。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
  • 这个多人打架的事情,需要派出所进行调查以后,把事实查清楚才可以做出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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