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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号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让我在收到起诉状10日内提出答辩状,但因为过年期间,耽误了,今天2月24日,我想提出管辖权异议,今天寄去了答辩状和管辖权异议,请问超时限了吗?会被驳回吗?

诉讼 2018-12-15 02: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可在收到应诉通知次日起15日内提出,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民事起诉书(借贷)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被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地址,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元及利息(以**为本金,按照**%利息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起计算)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关系,*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原告将款项通过现金(转账)支付被告,被告收到款项后,拒绝支付利息及本金,截止目前共欠原告**元,诉前协商无果,故诉至贵院,望贵院依法审理查明,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摁手印):
    *年*月*日
  • 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答辩状是被告、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其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只要能够对起诉方的起诉提出质疑,并且表达自己的合理辩解即可。  例: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写明其姓名和职务。  被告人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法人)的,先列写答辩人及其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写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职务。再另起一行,列写委托代理人及其姓名、职务。  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不用单独列写,可在下面的答辩理由说明起诉人和上诉人是谁,起诉或上诉的案由是什么。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现分别说明如下:第一审案件答辩人是被告人,答辩事由的具体行文为:"因××(案由)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上诉案件答辩状的答辩人是被上诉人,答辩状具体行文为:"上诉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事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 估计是可以的,最好委托律师办理
  • 你好,可能不会审查该管辖权异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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