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12月31日通过中介和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支付了两万元定金和一万元中介费,按合同约定定金暂由中介保管,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四万元,并且约定于今年2月15日前完成过户手续,后因卖方以房证丢失需要补办房证为由未能按时过户,遂又补签了一份协议,约定新的过户日期为今年3月28日前,如逾期不过户则需赔付违约金四万,并有权追究前一份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前几天房东突然反悔说不想卖了,我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我违约金四万,并返还我两万定金和一万中介费,则同意解除合同,否则逾期不办理过户后我将起诉,要求赔付我逾期违约金四万元兵继续履行合同,房主说不赔违约金也不卖房。

其他 2018-02-25 09: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中介费用。但定金不能再同时要求支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并保全房屋,如果房屋涨价,可以要求其赔偿中间差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