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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房东,一公司租我的房子作为注册地址五年(工商局可查),因为公司负责人是我亲戚的朋友,注册公司公司时实际缴纳了三个月房租(三个月的房租数是根据注册公司时税务局按照北京的有关标准给算出来的数额,并根据该数额缴纳了出租房屋税),此后我和该公司未签租房合同,该公司注册的地址五年来一直在我的房子处,我的房子也没有出租给其他任何人和公司。现我向该公司索要五年来的房租,该公司不予理睬。我想起诉,如起诉,在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我能要回拖欠的房租吗?能要回的房租数额如何计算呢?

其他 2018-02-25 10: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个房子有房本或者是买卖合同吗?如果有的话就有了起诉的基础,没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占有使用,至于租赁费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同一路段的租赁价确定,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 可以起诉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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