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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街上吵架(一个是才满16岁的孩子,一个是50多岁的大人)起因是这个大人谈论她父母,她听不过,碰了她一下说了一句我家的事关你屁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然后她就乱骂(说脱光衣服)这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还是学生,并且她还说让她儿子来打她,请问这种个女孩子能告她名誉侵权吗

刑事辩护 2018-02-26 17: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侵犯名誉权应当使受害人受到的社会评价降低,单纯吵架,这个一般够不成名誉侵权。
    【追问】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并且都在谈论,这已经影响了女孩子的生活。这算不算是社会评价降低
    【回答】如果双方争吵的内容如你问题中所述的话,这是够不成社会评价降低的。
  • 辱骂行为本身不文明和侵权,但是对方并未持续或程度更深的侵权行为,如果要起诉对方尚不足以提起具体请求。
    【追问】她持续了辱骂,她们是一个村的人。昨天是赶集日,她们两个还有其它人一起坐一个车,那个50多岁的人在车上谈论这个女孩子父母的不是,然后这个女孩子下车碰了一她说我家的事关你屁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然后她们就吵起来了,在街上很多人都知道,过后她们分开了,这个女孩子在回去的路上她又听到那个50多岁的人跟另一个人说她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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