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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事情有点麻烦,因朋友欠本人三千余元半年未还,由朋友提出用本人名义向他人借贷两万元为期两个月,本人做借贷人,朋友做担保,但我和担保人另签一份合同说明该借贷于本人无关由担保人还该借贷,第一个月还了四千借款,本月该借款还有一万六千元未还,现担保人因盗窃被抓拘留,现该借贷快到期,放贷人催债找到本人要本人还贷,因本人和担保人另签一份合同说明该借贷由担保人还,但因担保人被拘留,本人无力代还其贷款,放贷人找本人还。本人应该怎么做?放贷人找本人还本人是否可以不用替其还贷,如果起诉担保人是否能让担保人还该贷款?放贷人是否可以不找本人麻烦?谢谢!

其他 2018-02-27 1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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