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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之间协议或保证不再喝酒,不再动刀,男方像女方保证,可以拿去公证处公证吗?需要什么流程,需要证人签字吗?

其他 2018-07-30 00:5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动刀可能已经触犯了刑罚了,公证处不一定会给你办,如果发生家暴建议及时报警
  • 你好!你咨询的这个事情不属于公证业务范围
  • 你好,公证问题建议你直接咨询公证处
  • 公证问题到公证处咨询。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有关的财产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   以下是办理公证的程序,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三十二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 这个公证不会公证的
  • 直接咨询公证处
  • 您好,咨询公证处
  • 您好,可以去做公证
  • 这个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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