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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合同还没到期,房东却让我走。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果走法律途径呢

其他 2018-02-27 1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东愿意支付你违约金的话,他是有权收回房子,如果他愿意支付你违约金,你可以要一点把你因为他提前违约的相关损失都算到里面,你预付的宽带费和有线电视费转不走的话,可以让他赔给你。
  • 房屋租赁期间,如有任何一方想终止本协议的执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协商解决赔偿事情.压金,违约金等,房东不履行,就是她违约。你可以上法院告她。
  • 依照租房合同约定的来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
  •   这是属于房东违约,可以要求退还合同的押金,并按一至三倍的金额补偿。  如果属于企业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到经济效益或财产损失的,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赔偿。如搬迁损失,误工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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