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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子还没满两年,但房主着急用钱要卖。说是先付全款给他,然后在房管局把房子抵押给我,等满两年时再解押,过户。这样是不是我要承担很大风险?万一他不给我解押,我是不是就拿不到房产证啊?

离婚 2018-03-08 10: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样子风险很大,毕竟是虚假抵押可以撤销,建议委托律师起草房屋买卖合同,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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