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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电厂上班,工资二佰六一天,现在工伤还没好,老板就叫我出厂,这工伤工资应该怎样算才对,

其他 2018-02-28 1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好,发生工伤后,企业应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企业未在30天内请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伤情稳定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金额。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如需进一步的咨询,建议直接咨询本律师。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关于工伤期间,你的工资根据受伤前的工资水平进行发放,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相关权益主张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您好,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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