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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兴国的。我第一胎生的是二女双胞胎。最进乡里通知我去结扎。由于我在外地,没及时赶回去,乡里处罚了我家800元。我想请问:我是农村户口第一胎是二女双胞胎是否要结扎?乡里的处罚对吗?

案件执行 2009-04-21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江西省的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已生育一胎的,提倡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已生育两胎的,提倡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 对于处罚只是规定:已婚育龄妇女不按规定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阻碍育龄妇女接受孕情检查的,处200元罚款。对替代他人参加环情、孕情检查的,处2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你们有义务接受避孕节育的检查,但是即使这样最多也是200元的罚款,那么生育一胎的是放置宫内节育器,而不是结扎。你家乡乡政府的处罚是错误的!以上意见,供参考!欢迎咨询!如满意,请采纳
  • 计生政策性问题很难用法律来评判。当然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 你好,楼上回答得很详细,有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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