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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个问题想提问。 事情经过如下: 我(江苏省人)现在已经和原先的妻子离婚。相关的离婚手续已经办理过。 问题如下: 1.我现在已经离婚,往后能够与外国的女子合法结婚吗? 2.我能够与外国女子结婚,并且依法生育孩子吗?以后在国外居住吗?(那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可以) 3.我把依法生育的孩子的国籍申请为外国的,可以吗? 4.是不是把依法生育的孩子的国籍申请为外国后,我们国家(中国)的计划生育法对此没有关系了。即不管我以前婚姻状况如何,依法生育过一个或二个孩子,以及离婚时孩子判给谁等等,我都可以和外国女人合法生这个孩子,是的吗?

离婚 2009-04-19 1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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