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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未付定金,对方说已经生产完货物,让我执行,我现在不想执行了,怎么办!合同有个违约责任是对方不按时支付货款预期每天0.1%的违约金!这个能算违约金嘛?

其他 2018-03-11 19: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您的陈述,你们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应当遵照执行。很明显属于违约金条款。 作为律师,建议你积极的和对方协商。你已经违约,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您将付出,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等更大的代价。如需要其他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我。
  • 不按约定的期间支付货款,构成违约,需要按合同约定付违约金。
  •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 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30,这个约定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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