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我想见孩子,他们家人把我指来指去,问在哪也不告诉,好不容易打通电话还不叫孩子和我说话,我是孩子的亲妈为什么不叫见,和孩子爸爸联系,他叫我和他的一个表姐联系,为什么我的孩子要和别人联系,他们说离婚就别见孩子,威胁我吗?请问我要怎么做

离婚 2018-03-07 21:17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 您好,如果您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报警。。
  • 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 不建议你去法院起诉,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需要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不能为了打官司而诉讼。
  • 你好,我这种情况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相应财产,你还可以主张子女的抚养权。如需帮助,请联系。
  • 你好,可以诉讼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
  • 您好,建议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保证每周至少见一次。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并主张孩子抚养权
  •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离婚。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方面需要法院判决,另一方面,即使男方有抚养权,您作为法定监护人也是具有探视权的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保证每周至少见一次。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