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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进入一家台资塑胶厂做装配工人,2009年内招为品管员,所以2011年4月1日签的合同是品管员,由于2011年3月的时候精减人员,品管部只有我和一个品质组长,今年7月15日,品质组长叫我回装配线上做事,我的工作由他亲自接管,我当时很生气,就马上打电话给高层经理,经理回答说是有这回事,但不是辞退我. 我一个星期也没有去装配线上上班,就每天打卡,7月21日找到经理,经理说要么去装配上班,要么就上五天制,不能加班,我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就决定上五天制,少拿点钱算了,谁知经理出尔反尔,粗言相骂,当众把我辱骂了一通.我只好打电话给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说调查核实,可到现在也没有音讯,我也只是每天打卡,同事们都说这是在用拖延战术逼我自离,我很纠结,我想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否去劳动局告呢?谢谢大家了

仲裁 2011-08-16 19: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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