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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个月,有同居,有性生活,怀孕三个月,要离婚,要退男方彩礼吗?

其他 2018-03-06 17: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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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般已经登记结婚且同居生活,离婚时是不用返还彩礼的。 附相关法条: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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