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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祸导致我左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已经八个月了但仍然没有活动能力,做伤残签定还没有做签定中心说没法做因有钢架,请问什么情况才能做

其他 2020-09-01 20: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起诉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车损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你好,伤情稳定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追问】签定不在当地做可以吗
  • 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在车祸事故中,骨折情况非常常见。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骨折伤害如胫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关节骨折、髌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颅骨骨折、骨折导致截肢、肋骨骨折等。
    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 您好,建议您及时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程度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 取出后病情稳定可以做
    【追问】在这期间我不能工作没有收入怎么办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伤情稳定取出钢架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追问】但是己经8个月了,钢架不能去掉要去钢架等到今年年底了时间太长了
  • 你好,一般是三个月之后是可以做鉴定的
    【追问】签定中心的主任说有钢架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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