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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是回沪知青子女今年36岁1995年户口回上海落在奶奶家,是使用权公房(户主奶奶和舅舅,舅妈,表哥住一起)我在这套公房住了6年高中毕业后就到北京发展,没回上海过现在北京定居。但户口一直在上海这套公房里。现在这套公房面临动迁,他们说我是空挂户口,请问我这算是吗?动迁我属于安置对象吗?谢谢

其他 2020-10-21 19: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空挂户口 按上海现在的拆迁政策 一般是没有的
  • 应该属于安置对象,你是同住人。
  • 你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做如下简要回答: 动迁是按照户为单位,动迁部门和户主签补偿安置协议的.尽管是和你外婆签订的协议,但是其他同住人都属于安置补偿的对象,对该房屋有一份权利的.由于你们没有转化成产权房,因此需要通过法院认定一系列问题.这样的动迁补偿问题我办过很多案例.更详细的问题可以当面咨询。
  •   不属于空挂户:空挂户是指当事人的户口挂靠在某地,但是在该地没有房产、或者不在该地生活(集体户口)的情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你属于安置对象,有权分割动迁补偿。
  • 你属于安置对象的,不属于空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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