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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最近一年来总感觉她的腰和腿很不舒服,严重的时候都不能下地走路,前一段时间去医院检查才查出来以前做手术时,在缝合伤口的时候把一个很小的东西忘记在伤口里取出来了,才导致现在的这种情况,现在如果在做手术把东西取出来的话,造成瘫痪的几率特别大,现在家人急团团转,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医院该不该赔偿我们的损失呢?他们会赔偿多少?

其他 2009-04-21 1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你好! 这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 医疗侵权纠纷有两种情形,一是医疗事故纠纷,即经当地医学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二是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构成医疗事故),前者相对于后者的赔偿数额会少一些,赔偿数额是多少,与你亲戚所在的地区,举证能力等都有关系,目前无法预估赔偿数额。但就你所述情况,医院存在过错应该是确定的,建议联系当地律师维权。
  •  ××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收集证据,以证明该伤害是医院手术过错造成的。然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要求赔偿。项目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规定确定。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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